知识库 - 人员配置 - 工作交流 - 浏览文章 - 离职员工管理办法
离职员工管理办法
http://www.sinohrm.com/ 2004-12-15 14:59:08 huke_124
第一条:总则
为了完善员工离职的管理工作,充分开发、利用离职人力资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即将离职的员工。
第三条:访谈目的
3.1通过与离职员工进行面谈,了解并分析其离职原因,及时发现并解决公司日常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2 建立公司离职员工库,开发利用公司离职人力资源。
3.3督促离职员工完成好离职前的交接工作。
第四条:访谈原则
4.1根据离职访谈的工作目的来开展访谈工作;
4.2访谈双方应真诚相待,所沟通内容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4.3 对访谈结果要保密,要保护离职员工的自身利益。
第五条:访谈方式
访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员工主持,并尽可能采取主持人和离职员工面对面的沟通方式;对于无法进行面对面沟通的离职员工,将采用电话访谈的方式完成离职谈话。
第六条:访谈时间
在员工提出离职,办理交接工作过程中;特殊情况下,可在其离开公司半年之内。
第七条:访谈内容
6.1 探询员工离职直接原因;
6.2 探讨留任的可能性;
6.3 了解员工对公司薪酬福利政策的满意程度;
6.4 了解员工对本岗位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满意程度;
6.5 了解员工对公司人际关系满意程度,包括与同事及上下级的人际关系,对主管领导的评价;
6.6 了解员工对公司培训工作的评价;
6.7 了解员工的工作感受;
6.8 个人职业规划调查,了解员工的职业规划方向。
第八条:访谈结果的管理
7.1主持访谈的人力资源部员工负责记录离职谈话内容,并建立离职员工访谈录。
7.2离职员工访谈录留存公司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对访谈内容的保密工作。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任何人无权查阅该档案。
7.3人力资源部将定期对访谈结果进行汇总以及分析研究,并将有关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
第九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属于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十条:本规定自2004年8月18日开始执行。
1/1页次 第1页
所属分类: 人员配置 - 工作交流 所属专题:
共有 2711 人次浏览 收藏本页 返回上一页 责任编辑:
相关文章
    评论作者:
    电子邮件:
    评论内容:
    投票评价:
    验 证 码:
    图片包含4个随机字符,点击刷新
    请输入上面图片中的随机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