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过电器的许多人都知道外形好看的电器,不一定好用。这个经验说明,电器的好坏不在外形,而在功能,功能靠电路,芯片和运行的系统。同样,好的工资制度,靠维护和修正,而是否有好的结构相比就不那么重要了。六事工改能否达到工改的目的,除了做好新旧版工资的转换,重点在工改后能否按照改革的思路走下去。走,怎么走?只有既定方向,没有地图,没有规矩,这条路走起来困难重重。
新版工资中的薪级工资,酷似“身份工资”,在操作中可以让他按照身份工资的办法做成“身份工资”,也可以让他按照岗位绩效工资的办法做成“年功工资”。截止到目前为止的有关政策更有利于前者。由此对薪级工资的工资属性的认定至关重要,做为职业草根认为将薪级工资认定为“年功工资”更合理些。年功工资人们最熟悉的莫过于工龄工资,以往的工龄工资一般都是人人相同,最早每人每年长五毛或一元,平均主义色彩过浓。而薪级工资由每年岗位与考核(理论上指业绩)确定,合格即增加一级,具备年功工资的特征。从套改的要素:工作年限、岗位和任职年限,也佐证了薪级工资的年功特性。如果在制定文件之初就将薪级工资确定为年功工资,也许套改会更合理些。请注意薪级工资的要点:按上年的岗位和业绩来确定。上年,上年的上年累计不就是历年的功劳。
按照薪级工资不随岗位变动而变动,薪级工资的增幅随着岗位变动而变动地管理,就将薪级工资做成了比较合理的年功工资。比如某女30岁任副局,岗位工资执行副局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不变,第二年起考核合格按照副局的薪级标准增加薪级工资,并与以前的薪级工资累计,这样对年功的认可更合理。35岁调整岗位,任正处级,岗位调整,岗位工资降低,第二年仍可按副局薪级工资增一级,第三年按正处级的薪级工资增长。或者到专业岗位,岗位工资调整,第二年仍可按副局薪级工资增一级,第三年按专业岗位调整薪级工资。这样做授人于柄的,无外乎如果按传统工资管理的话过于繁琐。繁琐往往成为长官的借口,其实如果用计算机软件管理的话,则易如反掌。
上面围绕新版的薪级工资的做法仍然有不够精确的问题,如果将薪级工资,改成薪点工资就可以更准确地反映年功贡献,当然比传统的工资就更繁琐了。说道这里,不禁产生一个疑惑,简单些能体现公平还是复杂些更能体现公平哪,公平重要还是繁琐重要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