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决定,我和新招聘的六个人一起回内蒙,我领队。昨天下午1:40的火车,我们走得晚了点(关于这事还被主任说了,再细说),上火车一二十分钟就启动了。
今天早上到了火车终点站,单位派车接我们了,在车站吃了个早餐。到公司后,先把我的东西放到办公室,我随他们一起去住的地方,好帮他们打扫卫生,没想到竟好心办“坏事”。后勤主管把新来的五人扔在一个没收拾过得的宿舍,我帮他们打扫,无意中的几句话竟被告状到主任那里。1、我帮他们打扫,说了一些安慰的话(来的路上空气可见度很低,可见空气污染很严重,安排的宿舍很差,想必是新招来的有工作经验的人前所未遇的),不小心说:我们那比这好(我还没说完,本想对另一个安排在我们宿舍的那个说,我们那铺有人住过,比较干净,好收拾些);2、关于新床单被罩,我们宿舍那个空床有褥子和床单(很脏了),差被子和被罩。本来说了给一个新的床单被罩,后来说是新的不够用,只给一个被子。我提了一些床单很脏了,是不是给一个新床单。就这事给告上去了。3、我回来后喝水的时候,想到他们没水喝,便打电话问后勤主管,她差点没骂。意思是责怪我跟他们说饮水的事,说我多事,不该管,要他们自己解决(水硬度很高,据说接的水上面还飘着一层“白花”,能喝才怪。反正我决不会喝)。简直就是坑人,把人“骗”到这里,条件还这么差,还不尽力解决一些生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