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夏威夷州的官方注册资料,檀香山大学实际创办于1987年3月2日,它所强调的“是美国财政部税务局批准豁免税务的非营利教育机构”虽是事实,却有玩弄文字游戏误导消费者之嫌,因为美国的任何非营利教育机构都是自动批准豁免税务的。檀香山大学宣称自己于1996年荣获了国际大学认证机构APICS (国际文化与科技交流促进学会)的认证,该机构根本不是美国国家教育部承认的认证机构。此外,檀香山大学称“除获得美国国务院的认证外,还获得中国驻美国大使馆的认证”也是不准确的,因为以上部门从不对任何机构或大学进行认证。至于檀香山大学宣称自己持有夏威夷州政府颁发的信任状(Certificate of Good Standing),准确地讲应该叫“资信证明”。要得到这样一张“资信证明”,只需花27.5美元就可通过夏威夷州政府网站获得。
因为被告一直没有出现,2003年5月13日,在原告的申请下,法院结束此次诉讼并作了缺席判决。判决主要内容为:判令夏威夷州商务与消费者事务部下属的商务注册部门解散、终止、取回或注销被告全部的商务名称、商标、公司注册,及其持有的权利书;被告Eden University、Culture University、University of Honolulu及其代理、员工、继承人等直接或间接,独立或集体,或通过其他公司主体,被永久禁止如下行为:提供高等教育课程并最终授予学位;成立或把自己展示为College、Academy、Institute、Institution(以上中文译名均为“学院”)、University(中文名 “大学”)或其他相似的名字。
在法院判决下达之前,中国公民王继徵选择了解散以上3所大学。他说,3所学校都还没有招收学生、收取学费,所以判决里有关退费一条也就没有什么实质性意义。而另一所Honolulu University于2003年3月18日被他更名为Council of International Accreditation(国际认证协会)---在美国国土上又多了一个由一名土生土长的中国人成立的“国际”认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