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游客, 您好
您有
0
条新短信
免费注册
用户中心
支持帮助
加入VIP
收藏
>> 总裁中国
北大商业评论
>>08下半年与09年特惠征订开始
首页
知识库
人资动态
资料下载
HR问答
博客Blog
HR商城
HRM论坛
图集
门户
HRM论坛
-
…━╋┫ 专业讨论区┣╋━…
-
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
- 帖子浏览 - 劳动关系改成劳务派遣关系
新人发帖前必读:小心你的信用
新版人力资源论坛欢迎你!!
2008年企业内训手册索取
人资社交网-HR职场人脉资源
您是本贴第
430
位浏览者
帖子浏览: 劳动关系改成劳务派遣关系
gzpassio
等级: 普通用户
发贴: 17 贴
货币:
0
新币
积分: 224 分
经验: 224 点
体力: 300 点
注册: 2007-11-22
#1
劳动关系改成劳务派遣关系
近日,某企业要求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的职工主动提出辞职申请并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辞职后,员工将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也由以前的劳动关系变为劳务派遣关系。公司作出决定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就接到了上百个投诉该企业的电话。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像这种由劳动关系改为劳务派遣关系的事,四川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都接到不少投诉电话。
【解析】《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如果明显不属于上述性质的工作岗位,即使用人单位将职工批量转入劳务派遣单位,再通过劳务派遣形式将职工派回本单位工作,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也将面临整改,最终可能还得与批量转出劳动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对被派遣人员发生工伤等问题,《劳动合同法》也明确规定,在劳务派遣单位派遣过程中,如果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企业即使将员工的劳动关系改成劳务派遣关系,以后也一样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不是全部由派遣公司承担。
本贴已被
guanli
于
2007-11-28 18:52:39
编辑过
2007-11-23 11:11:27
彻底修复
修复
奖惩
转移
固顶
区固顶
总固顶
精华
锁定
删除
1
1/1
1
关于我们
网站帮助
联系我们
广告推广
网站留言
友情链接
HR维客
创办人Blog
HR Community
©1999-2008
新人资∷中国人力资源管理
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
韬略
®
旗下网站
中国人力资源管理第一站
E-mail: sinohrm[at]taolue.com
京ICP备050064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