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M论坛 - …━╋┫ 专业讨论区┣╋━… - 培训发展与企业文化 - 帖子浏览 - [推荐]新的工资计算方法公布
您是本贴第 201 位浏览者 本版版主
帖子浏览: [推荐]新的工资计算方法公布
  • liukaining1988
  • 等级: 普通用户
  • 发贴: 6 贴
  • 货币: 0 新币
  • 积分: 93 分
  • 经验: 93 点
  • 体力: 355 点
  • 注册: 2008-04-20
[推荐]新的工资计算方法公布
新的工资计算方法公布
2008年01月17日 11:14:35 作者: 冰点



1月10日消息 劳动保障部今天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通知对职工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以及工资折算办法进行了调整。以下是通知全文。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 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八年一月三日
http://blog.163.com/xiejiajie@126/blog/static/306073422008017111435210 ;   



2008-4-20 11:42:51